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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著錄是檢索和管理檔案資源,對檔案內(nèi)容、結(jié)構(gòu)、背景或管理活動進行分析、選擇、組織和記錄的過程。
檔案著錄對考證責任者的要求是什么?
無確切責任者的情形,應考證并按以下規(guī)則著錄,同時應在附注項中注明考證前的原責任者和考證依據(jù)。
1.未署責任者的文件,應著錄根據(jù)其內(nèi)容、形式特征考證出的責任者,并加“[ ]”;考證無結(jié)果時,以三個“□”代之。
2.文件責任者不完整時,考證前仍照原文著錄;考證后,應著錄 考證出的完整責任者,并加“[ ]”。示例:[周恩來](說明:原文件責任者為“周”)
3.文件責任者有誤,考證前仍照原文著錄;考證后,應著錄考證出的真實責任者,并加“[ ]”。
示例:[王國英](說明:原文件責任者為“王國央”)
4.考證出的責任者根據(jù)不足時,在其后加“?”,一并著錄于“[ ]”中。
示例:[張治中?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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